南人综〔2018〕53号
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青团南平市委
关于做好2018年省(市)级创业资助项目
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社局、团委,各大中专院校团委:
为鼓励扶持大中专毕业生创业,充分发挥青年服务双创的生力军作用,根据市政府有关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部署要求,现就做好2018年省(市)创业资助项目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一)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
1.申报人须是省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和省外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福建生源)在校生或毕业五年内在我市创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含香港、澳门、台湾高校毕业生及在国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学回国毕业生)。
2.申报人已在南平市行政区域内创办独资、合资、合伙企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创业实体,并担任该企业或创业实体法定代表人(自然人)。
3.申报人在创业企业或实体中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已获得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或其他省级创业资助项目的不再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评审和资助资格。
(二)市级优秀创业资助项目
1.申报人为在劳动年龄段内的人员(含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技工院校在校生);以团队形式创业的,团队核心成员为大中专学生、复员转业退役军人、返乡创业农民工等应持《就业创业证》人员。
2.申报自主创业项目必须在南平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工商注册时间应为2013年5月1日—2017年5月31日期间的企业。在校生自主创业项目可为个体工商户,其他人员不包括个体工商户。
3.申报人在创业企业或实体中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专业合作社不受此限制)。
4.法定代表人不得在其他单位就业,主要指不得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就业。国有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经相关批准后,保留人事劳动关系离岗创业的可申报。
5.已获得过省市级创业资助项目的申报人不再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评审和资助资格。
二、申报材料
(一)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
项目申报人须通过网上申报,同时上传以下资料电子版:
1.申报人身份证(港澳高校毕业生提供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高校毕业生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2.毕业证(在校生提供学生证或学校证明)。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注册下载,在校生无需提供);港澳台和留学回国高校毕业生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结果查询系统http://cscserzsearch.cscse.edu.cn/申请认证)。
4.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5.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
6.《创业项目计划书》(电子商务创业项目须在计划书中提供真实的支付宝链接或网店链接)。
7.企业经营业务涉及国家限制行业和领域的,应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曾获得各类创业竞赛奖项的,可提供相关获奖证明材料。
申报人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网上申报,逾期不再受理,提交的信息和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
(二)市级优秀创业资助项目
1.《南平市2018年度自主创业项目市级资助申报表》(附件4)及身份证、毕业证(在校生提供学生证或学校证明,申报人员非大中专毕业生的无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自主创业项目吸纳就业人员2017年11月、12月工资花名册。
2.企业、创业实体或个体工商户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实现“五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以团队形式创业的,还需提供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和企业章程(加盖工商部门公章);《创业项目计划书》(电子版及纸质版),电子商务创业项目需在计划书中提供真实的支付宝链接或网店链接。
3.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曾获得各类自主创业创新竞赛奖项的,可提供相关获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请各县(市、区)人社、团委部门按申报目录收集汇总后,于2018年6月20日前将经审核的材料及《南平市2018年度自主创业项目市级资助申报汇总表》(附件5)相应报送至市人社局人才服务窗口或团市委青年发展部,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流程
(一)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
1.网上申报(4月20日前)
项目申报人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网址:http://www.fjbys.gov.cn/zxzx/,以下简称申报平台),按要求进行网上注册和项目申报。操作步骤为:点击申报平台右上角“服务平台入口”,选择“个人注册”,进入“创业项目申报”。
2.资格审核(5月7日前)
资格审核分为初审和复审两个环节,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项目申报人可进行申诉。
①资格初审。4月27日前,各县(市、区)完成对辖区内工商注册创业申报项目的资格初审。
②资格复审。5月7日前,完成全南平市工商注册创业申报项目的资格复审。
3.项目评审(7月31日前)
对资格审核通过的创业项目进行分级评审,包括书面评审、实地考察和现场答辩三个环节。
①书面评审。书面评审由市人社局会同团市委共同组织实施。5月底前,组织对辖区内工商注册的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申报项目进行集中书面评审,并依据项目得分情况和年度指标数量(各地指标按其申报数量占全省总数的比例下达)确定拟推荐上报项目。
②实地考察。实地考察由各县(市、区)人社部门会同本县(市、区)团委组织开展。6月22日前,对经书面评审确定的拟推荐上报项目,各县(市、区)要安排至少2名工作人员对其办公(经营)场所、经营资质和营业状况等进行现场查核并填写实地考察情况表(可登录申报平台下载打印)。被考察对象要提前准备好相关纸质材料装订成册(附件3),待考察时交付工作人员。考察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评审资格,同时进行相应项目递补。
③现场答辩。现场答辩由省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对各地经书面评审、实地考察后推荐上报的项目,将于7月在福州集中进行现场答辩,评审确定年度省级资助项目。各项目答辩人须提前准备好现场答辩ppt电子文档并发送至指定邮箱,相关事项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结果公布和资金拨付(8月30日前)
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公示和公布评审结果,并按照各项目资助等级拨付资金。
(二)市级优秀创业资助项目
1.申报(5月31日前)
①申报人(初创五年内的人员)向创业实体注册地的县(市、区)人社或团委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经县(市、区)人社、团委部门审核后相应推荐报送南平市人社局人才服务窗口或团市委青年发展部。自主创业项目注册地为市本级的,直接报送南平市人社局人才服务窗口或团市委青年发展部。
②申报人为辖区内大中专院校在校生,向所在院校就业工作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由各院校汇总统一推荐报送南平市人社局人才服务窗口。
2.审核(6月20日前)
①各县(市、区)人社、团委部门和辖区内各大中专(技工)院校就业工作部门收到自主创业项目市级资助申请后,应认真审核申请人填写的《南平市2018年度自主创业项目市级资助申报表》和提交的有关材料,通过工商部门比对营业执照信息,确保其符合五年内创业项目;通过金保系统比对申报人的社会保险参保信息,确保法定代表人不在其他单位就业。审核后经办、审核人员分别在《南平市2018年度自主创业项目市级资助申报表》签署推荐意见和盖章,在毕业证、营业执照等复印件上签署核对意见(与原件相符)并盖章后,将原件返还申请人。
②市人社局人才服务窗口和团市委青年发展部负责受理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大中专(技工)院校报送的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申报,并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核。
3.评审(9月30日前)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自主创业项目,提交专家评审(具体评审事项和时间另行通知)。评审分为书面评审、现场答辩和实地考察三个环节。经评审,选出40名优秀创业项目,其中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2名、优秀奖19名;每个项目分别给予3-10万元的扶持资金。
4.公布(10月31日前)
在南平市人社局和团市委官方网站公布评审结果,并按照评审结果拨付资助资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级创业资助项目今年首次采用网上申报和分级评审的新模式,并根据各设区市项目申报数量占全省总数的比例下达年度指标数量,各县(市、区)务必高度重视省(市)创业资助项目申报评审工作,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把握时间节点,确保工作落实。各县(市、区)人社和团委部门要分别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联络员名单(附件2)于4月3日前分别报送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和团市委青年发展部。
(二)广泛征集项目。各县(市、区)、各大中专院校要广泛通过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加大对评审工作和政策措施的宣传,鼓励动员创业毕业生(青年)积极参与,切实做好省(市)创业资助项目的申报工作。同时符合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和市级优秀创业资助项目资格条件的,可同时申报参加省、市创业项目的评审,对成长性好、吸纳就业人数多的优质创业项目,予以重点推荐扶持。
(三)做好跟踪服务。要加强对行政区内已获得省(市)资助的创业项目的跟踪,及时了解资助项目的生产经营情况,帮助解决项目经营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在此基础上,填写《南平市2018年度省(市)资助项目年度跟踪信息表》(附件6),于每年(跟踪三年)10月15日前上报南平市人社局促进就业与劳动关系科。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市、区)、各大中专院校要精心策划项目申报的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团系统的组织动员能力,及时发现和树立一批青年创业典型,大力宣传他们的创业先进事迹,有效扩大省(市)创业资助项目工作的影响力,积极营造鼓励创业、鼓励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
市本级收件部门:
南平市人社局人才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0599-8870637
电子邮箱:sp8871939@163.com
联系地址:南平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18号窗口
团市委青年发展部
联系人:陈建福 联系电话:0599-8866213
电子邮箱:nptsw@163.com
联系地址:南平市延平区文体路青少年宫一楼青年服务中心
附件1:2018年省(市)创业资助项目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2:2018年省(市)创业资助项目联络员名单
附件3:申报目录
附件4:南平市2018年度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申报表
附件5:南平市2018年度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申报汇总表
附件6:南平市2018年度市级资助创业项目年度跟踪信息表
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青团南平市委
2018年3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18年省(市)创业资助项目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
县(市、区) |
工作任务 |
备注 |
省级创业资助 项目申报数 |
市级优秀创业 项目申报数 |
|
1 |
延平区 |
3 |
8 |
|
2 |
建阳区 |
3 |
8 |
|
3 |
邵武市 |
3 |
8 |
|
4 |
武夷山市 |
3 |
8 |
|
5 |
建瓯市 |
3 |
8 |
|
6 |
顺昌县 |
2 |
5 |
|
7 |
浦城县 |
2 |
5 |
|
8 |
光泽县 |
2 |
5 |
|
9 |
松溪县 |
2 |
5 |
|
10 |
政和县 |
2 |
5 |
|
11 |
武夷学院 |
15 |
25 |
|
12 |
福建林业职业 技术学院 |
5 |
5 |
|
13 |
闽北职业 技术学院 |
5 |
5 |
|
合计 |
50 |
1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