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青团南平市委
关于做好2020年创业资助项目
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社局、团委,各大中专院校团委:
为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20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闽委〔2020〕5号)精神,鼓励扶持大中专毕业生等各类群体创新创业,根据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稳就业”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做好2020年各类创业资助项目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一)第四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南平市选拔赛
大赛按照“1 1”模式,包括主体赛(分为创新项目组和创业项目组两个组别)和创业扶贫专项赛,年满16周岁的各类创业群体均可报名参赛。报名参赛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项目所在地位于南平市。前三届大赛全国决赛获一、二、三等奖的项目不能参加。
1.主体赛创新项目组报名参赛条件
①截至2020年6月15日,尚未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创业团队或登记注册未满1年的初创企业或机构。
②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具有较高成长潜力,且项目的技术、产品、经营均属于同一参赛主体。
③参赛项目须为原创性创新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④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核心团队成员。
2.主体赛创业项目组报名参赛条件
①截至2020年6月15日,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满1年且未满5年的企业或机构。
②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 具有较高成长潜力,且项目的技术、产品、经营均属于同一参赛主体。
③参赛项目须为原创性创新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④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核心团队成员。
3.创业扶贫专项赛报名参赛条件
①截至2020年6月15日,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未满5年的企业或机构。
②参赛项目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或残疾人就业不少于5人(小微企业占总人数的比例不少于10%)。
③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具有一定成长潜力,且项目的技术、产品、经营均属于同一参赛主体。
④参赛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⑤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核心团队成员。
(二)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
项目申报人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人须是省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和省外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福建生源)在校生或毕业五年内(毕业证书时间为2015年1月1日及以后)在我市创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含香港、澳门、台湾高校毕业生及在国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学回国毕业生)。
2.申报人已在南平市行政区域内创办独资、合资、合伙企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创业实体,并为该申报项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等)经营者。
3.申报人在创业企业或实体中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已获得往年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的不再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评审和资助资格。
(三)市级优秀创业资助项目
1.申报人为在劳动年龄段内的人员(含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技工院校在校生)并为该申报项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等)经营者;以团队形式创业的,团队核心成员为大中专学生、复员转业退役军人、返乡创业农民工等应持《就业创业证》人员。
2.申报自主创业项目必须在南平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小于500万元(不含500万元),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小于1000万元(不含1000万元),工商注册时间应为2015年5月31日—2019年 5月31日期间的企业。在校生自主创业项目可为个体工商户,其他人员不包括个体工商户。
3.申报人在创业企业或实体中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含30%),专业合作社不受此限制。
4.法定代表人不得在其他单位就业,主要指不得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就业。国有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经相关批准后,保留人事劳动关系离岗创业的可申报。
5.以下项目不再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评审和资助资格:
①已获得过省、市级创业资助项目的。
②申报项目法定代表人(或持股在30%及以上的股东)已有其他创业项目获得过省、市级创业资助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
二、申报材料
(一)第四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南平市选拔赛
《第四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参赛报名表》(附件3)、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创业项目计划书(含项目简介、团队介绍、项目进展)等。其他材料,如毕业证书、企业营业执照、项目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应根据报名人所属群体及所报名赛事组别条件要求按需提交。申报材料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二)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
项目申报人须通过网上申报,同时提交以下资料电子版:
1.申报人身份证(港澳高校毕业生提供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高校毕业生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2.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创业项目计划书》(计划书模板可登录申报平台下载)。
申报人应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网上申报,逾期不再受理,提交的信息和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材料一经提交,不得更改。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评审和资助资格,并列入诚信黑名单。
(三)市级优秀创业资助项目
1.《南平市2020年度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申报表》(附件4)及身份证、毕业证(在校生提供学生证或学校证明,申报人员非大中专毕业生的无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自主创业项目吸纳就业人员2019年11月、12月工资花名册。
2.企业、创业实体或个体工商户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实现“五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以团队形式创业的,还需提供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和企业章程(加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章);《创业项目计划书》(电子版及纸质版),电子商务创业项目需在计划书中提供真实的支付宝链接或网店链接。
3.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曾获得各类自主创业创新竞赛奖项的,可提供相关获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申报流程
(一)第四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南平市选拔赛
1.项目申报(6月15日前)
①申报人向注册地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经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后推荐报送南平市人社局人才服务窗口。
②申报人为辖区内大中专院校在校生,向所在院校就业工作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由各院校汇总统一推荐报送南平市人社局人才服务窗口。
③申报项目按主体赛创业项目组、主体赛创新项目组、创业扶贫专项赛分类报名,不得兼报。
2.资格审核(6月30日前)
①资格审核由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项目申报人可向项目注册地县(市、区)或市本级人社部门进行申诉。
②市人社局人才服务窗口负责受理各县(市、区)、大中专(技工)院校报送的创业项目申报,并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复核。
3.项目评审(7月31日前)
对资格审核通过的创业项目进行分类评审(具体评审流程及标准以省级选拔赛实施方案为准),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推荐上报项目。
(二)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
1.网上申报(4月10日17:30前)
项目申报人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网址:http://220.160.52.58/,以下简称申报平台),按要求进行网上注册和项目申报。操作步骤为:点击申报平台右上角“服务平台入口”,选择“个人注册”,进入“创业项目申报”。
2.资格审核(4月30日前)
资格审核由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项目申报人可向项目注册地县(市、区)或市本级人社部门进行申诉。各县(市、区)和市本级人社部门k8凯发官网网址的联系方式可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查询。
3.项目评审(7月31日前)
对资格审核通过的创业项目进行分级评审,包括书面评审、实地考察和现场答辩三个环节。
①书面评审。由市人社局会同团市委负责组织实施。6月底前,组织对南平市辖区内工商注册的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申报项目进行集中书面评审,并依据项目得分情况和年度指标数量(省人社厅将按我市申报数量占全省总数的比例下达)确定拟推荐上报项目。
②实地考察。实地考察在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和个人健康防护条件下,由各县(市、区)人社部门会同本县(市、区)团委负责开展。对经书面评审确定的拟推荐上报项目,各地应安排至少2名工作人员对其办公(经营)场所、经营资质和营业状况等进行现场查核并填写实地考察情况表(可登录申报平台下载打印)。被考察对象要提前准备好相关纸质材料装订成册(附件3),待考察时交付工作人员。考察中如发现与申报情况明显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评审资格,同时进行相应项目递补。实地考察应在7月10日前完成,各项目实地考察情况表和纸质材料须于7月10日前寄送至南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③现场答辩。现场答辩由省级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对各地经书面评审、实地考察后推荐上报的项目,将于7月在福州集中进行现场答辩,评审确定年度省级资助项目。各项目答辩人须提前准备好现场答辩ppt电子文档并发送至指定邮箱,相关事项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结果公布和资金拨付(9月30日前)
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公示和公布评审结果,并按照各项目资助等级拨付资金。
(三)市级优秀创业资助项目
1.申报(5月31日前)
①申报人(初创五年内的人员)向注册地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经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后推荐报送南平市人社局人才服务窗口。
②申报人为辖区内大中专院校在校生,向所在院校就业工作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由各院校汇总统一推荐报送南平市人社局人才服务窗口。
2.审核(6月10日前)
①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及各大中专(技工)院校就业工作部门收到自主创业项目市级资助申请后,应认真审核申请人填写的《南平市2020年度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申报表》和提交的有关材料,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比对营业执照信息,确保其符合五年内创业项目;通过金保系统比对申报人的社会保险参保信息,确保法定代表人不在其他单位就业。审核后经办、审核人员分别在《南平市2020年度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申报表》签署推荐意见和盖章,在毕业证、营业执照等复印件上签署核对意见(与原件相符)并盖章后,将原件返还申请人。
②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大中专院校按申报目录收集汇总后,于2020年6月10日前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项目材料及《南平市2020年度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申报汇总表》(附件5)报送至市人社局人才服务窗口,逾期不再受理。
③市人社局人才服务窗口负责受理各县(市、区)、大中专(技工)院校报送的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申报,并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复核。
3.评审(6月底)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自主创业项目,提交专家评审(具体评审事项和时间另行通知)。评审分为书面评审、现场答辩和实地考察三个环节。经评审,选出40名优秀创业项目,其中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2名、优秀奖19名;每个项目分别给予3-10万元的扶持资金。
4.公布(7月)
在南平市人社局和团市委官方网站公布评审结果,并按照评审结果拨付资助资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扶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创业项目被列为今年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各县(市、区)务必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工作落实。充分考虑疫情对评审工作的影响,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同时,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及时采取措施,合理安排评审各项工作,必要时适当调整评审各项工作的组织方式,坚决防止疫情在评审活动中扩散。
(二)做好项目征集。各县(市、区)、各大中专院校要广泛通过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加大对评审工作和政策措施的宣传,鼓励动员各类创业群体积极参与,切实做好创业资助项目的申报工作。同时符合第四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南平市选拔赛、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和市级优秀创业资助项目资格条件的,均可同时申报。对成长性好、吸纳就业人数多的优质创业项目,予以重点推荐扶持。
(三)做好跟踪服务。各县(市、区)要加强对行政区内已获得资助的创业项目的跟踪,及时了解资助项目的生产经营情况,帮助解决项目经营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在此基础上,填写《南平市2020年度创业资助项目年度跟踪信息表》(附件6),于每年度(跟踪三年)10月30日前上报南平市人社局就业促进与劳动关系科。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市、区)、各大中专院校要精心策划项目申报的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团系统的组织动员能力,及时发现和树立一批青年创业典型,大力宣传他们的创业先进事迹,有效扩大创业资助项目工作的影响力,积极营造鼓励创业、鼓励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
南平市人社局人才服务窗口k8凯发官网网址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9-8870637
电子邮箱:sp8871939@163.com
联系地址:南平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18号窗口
附件:1.2020年创业资助项目工作任务分解表(县市)
2.申报目录
3.第四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参赛报名表
4.南平市2020年度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申报表
5.南平市2020年度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申报汇总表
6.南平市2020年度创业资助项目年度跟踪信息表
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青团南平市委
2020年3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0年创业资助项目工作任务分解表(县市)
序号 |
县(市、区) |
工作任务 |
备注 |
第四届“中国 创翼”创业 创新大赛 |
大中专毕业生 创业省级资助 项目 |
市级优秀 创业资助 项目 |
1 |
延平区 |
15 |
8 |
12 |
|
2 |
建阳区 |
15 |
8 |
12 |
|
3 |
邵武市 |
15 |
8 |
12 |
|
4 |
武夷山市 |
15 |
8 |
12 |
|
5 |
建瓯市 |
15 |
8 |
12 |
|
6 |
顺昌县 |
12 |
6 |
8 |
|
7 |
浦城县 |
12 |
6 |
8 |
|
8 |
光泽县 |
12 |
6 |
8 |
|
9 |
松溪县 |
12 |
6 |
8 |
|
10 |
政和县 |
12 |
6 |
8 |
|
合计 |
135 |
70 |
100 |
|